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包括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一)经过听证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上述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处进行法制审核。 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第(一)、(二)、(五)项由办案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第(三)、(四)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处进行审核;第(五)项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处进行法制审核。 三、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处进行法制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