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包括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效《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包括在京缴纳个税家庭、缴纳社保家庭
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北京住房
- 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 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 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
,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 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 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中文译本公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提示:根据《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8号)要求,2016年5月6日起在通州购买商务型公寓,需满足本市限购政策。
- 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怎样认定?
-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拿到房产证或已完成网上签约的住房。
- ≥2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如何计算名下房屋数量?
- 各共有权人不论份额多少,都视为拥有一套住房。
- 连续五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 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 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 什么样的情况下补缴社保,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以上两种情形补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 士兵可不可在京购房?
- 士兵在京服兵役期间不可购房。由于士兵服兵役期,所在部队已安排其训练生活所需住房,而在服兵役期满退伍或转业后,他一般将回到原籍工作生活。
- 在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是否可购房?
- 高校学生入学后,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但毕业后,取得北京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可按限购政策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