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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住宅工程品质提升年”活动,持续提高住房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推动新时代首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大质量治理,全力推进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20〕351号)16项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深化“大质量”治理理念,坚持系统原则,实现“六联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突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和使用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支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质量管理,着力构建企业主责、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二、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21〕253号),筑牢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铁三角”架构,认真开展质量状况测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风险治理,强化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测评工作成果应用,有效实现差别化和精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29号),通过影像追溯管理强化企业8小时之外质量管控,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7号)要求,始终坚持“安全耐久、易于施工、美观实用、经济环保”四个基本原则,执行“四新”专家论证制度,规范“四新”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技术工人培养,落实工匠精神。推进隐蔽工程电子化,加快推进制定电子化房屋保修书工作。鼓励推广房屋装修菜单式服务。

          三、提高住宅建设品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住好房需求

          进一步强化“两场”联动,坚持以“大质量”和“高品质”为核心,优化高品质施工招评标指标,深入研究现场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对接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市场准入和资质治理。推进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精准化防治,印发住宅工程防水施工和渗漏防治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完善质量终身责任铭牌制度,强化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推进建设主体土地招拍挂高品质建设承诺和质量终身责制的无缝衔接,有效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成立项目公司导致质量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督促住宅项目应保尽保,为住宅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针对重点关注住宅项目工程项目,定期组织开展住宅质量专项检查,确保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不发生质量问题群访群诉事件。精心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重点针对我市质量管理优秀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

          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城市更新质量管理

          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24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22〕67号)要求,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不断健全群众共建共治机制,持续提升更新改造品质。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监督抽查频次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回头看”常态化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实施主体)5月底前对上年度竣工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进行回访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参建单位闭环整改。

          五、科技提质赋能,助力首都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首都数字经济优势,依托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动建筑业工厂化生产、现场智能化组装的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落实《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要求,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积极推动智慧监理建设,激励工程监理加强科技创新,深入研究应用新信息技术创新监理方式,实现可视化、可追溯的全过程监理,加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力度,有效提升监理水平。积极推广装配式装修方式在住宅项目中的应用,重点研究推广小空间(如厨房、卫生间)立体化、集成化、模块化、工厂化生产、现场智能化组装的建造方式。

          六、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小切口、微改革”

          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影像追溯机制,研究探索住宅工程资料电子档案制度,留存隐蔽工程验收、分户验收等关键环节影像资料,形成“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在房屋交付时一并提供给购房所有人,用于房屋使用装修维护,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住宅项目全过程建设信息公示标准化管理流程和内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各区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围绕“科学、管用、实效”原则,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试点质量管理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打通质量管理“最后一公里”。研究建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经验推广机制,深入基层和一线施工现场,挖掘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市推广应用。

          七、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强化工程监理履职尽责

          严格落实驻厂监理制度,加强驻厂监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驻厂监理工作专业化水平。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2号),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研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理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注册监理人员自律廉洁倡议书,引导监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人员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三控三管一协调”作用。鼓励我市监理企业积极转型升级,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促进业务范围向建筑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供多元化“菜单式”咨询服务,推动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开展驻厂监理、监理履职专项检查,推动工程监理落实监理责任。

          八、坚持信用治理,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品质竞争机制

          深化“质量测评+风险管控+手册指导”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加强差别化、精准化监管,持续加大质量安全测评结果转化为信用并和招投标挂钩,构建“今天的质量决定明天的市场”竞争机制。探索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信用体系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项目现场注册执业人员信用管理,强化个人质量责任落实,督促人员到岗履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一线建筑工人施工水平有效提升。研究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信用管理机制和制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修订情况,制定我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智慧+信用”治理方式。

          九、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加快推进“未诉先办”

          按照“接诉即办”规定要求和时限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针对群众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建立市区两级联合处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指导,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群诉群访。在汛期、极端天气等质量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前,通过实施自查、复查和巡查等方式,主动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完成质量保修维修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实施交付使用前房屋查验制度,优化查验时间节点和查验内容,引导业主有序参与验收关口把控,鼓励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降低房屋交付后业主质量投诉,实现未诉先办。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质量服务效能

          指导市区备案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持续推进竣工验收备案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研究推进消防监管和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一体化改革,构建“制度+平台+风险分级治理+企业评估+菜单服务+承诺担责+信用管理+工作公示”的高效验收体系。按照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持续做好2022年度省级政府质量考核迎评工作。适时组织开展2022年度各区住建部门质量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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