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书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
撤销决定书 [2019]施撤字0003号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8日向你单位核发了“中日友好医院工会楼改造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2019〕施装字0177号。 经查,你单位申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承诺的内容与实际施工现场严重不符,已将原房屋主体结构进行了部分拆除。鉴于上述情况,我委认定你单位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委现决定依法撤销〔2019〕施装字017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将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你单位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于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