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 ||||||||||||||||||||||||||||||||||||||||||||||||||||||||||||||||||||||||||||||||||||||||||||||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宣传物业行业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展现首都物业从业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为群众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评选活动,拟评选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 (二)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员工; (三)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服务质量高,为业主提供优质和贴心的服务,得到广泛认可; (五)在物业党建、疫情防控、社区治理、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时间 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区住建或房管部门要充分发动宣传,动员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 时间: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企业申报阶段 1.准备材料。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zjw.blcxyy.com →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申报公示。参选人为项目服务人员的,须经其所在项目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同意后,在其服务项目的显着位置公示7个自然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参选人为公司管理人员的,须在其公司显着位置公示7个自然日,并留存公示照片。 3.报送材料。项目服务人员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公示照片报项目所在地的住建或房管部门。公司管理人员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公示照片报公司注册地的住建或房管部门。 时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初评阶段 各区住建或房管部门进行初步评选,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 (四)复评阶段 主办方在各区初评基础上选出候选人。 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 (五)公示、评定 主办方将复评出的候选人名单在媒体及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最终名单。 时间:10月 (六)宣传表彰 最终评选出的“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名单将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布。主办方将对评选出的“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进行表彰,组织新闻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时间:11月 五、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选。 2.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向项目经理、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工程维修人员、客服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倾斜,把一线岗位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事迹总结出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的过程,成为广大员工自我教育的过程。 3.参选人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严肃处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安玉霞 ; 联系电话:55597290) 附件 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推荐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报纸质版一式三份;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3.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可另附纸张填写;4.参选人为企业管理人员的无须征求社区(村)或街道(乡镇)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