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有效投资,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20年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继续谋划实施“3个100”工程,集中精力推进100个基础设施、100个民生改善和100个高精尖产业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120个,续建项目180个,力争当年竣工项目78个。同时,2020年安排重点推进前期工程250项。
现将《北京市2020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细化项目推进、投资任务落实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计划确定的任务节点,做好续建项目复工和新开工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依据重点工程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建立审批台账,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积极推进手续办理。各区政府要积极对接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在征地拆迁、市政接用、施工外围配合等方面做好保障。各项目单位要倒排工期,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如期推进、竣工项目尽快投用。
二、强化调度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重点项目落地和投资促进工作专班,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资金要素保障、项目开复工进行专项调度服务,根据项目调度过程中发现和主责单位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联合会商,协调解决。定期梳理汇总重大、共性问题逐级提请副秘书长、副市长、市长专题研究解决。市重点工程全部纳入市级绿色审批通道,其中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纳入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三、加强月报管理
充分运用北京市重点工程调度与服务平台,加强项目动态监测、问题反馈、过程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应于当月第25日至下月第5日期间登录平台(http://project.fgw.blcxyy.com/zdgcddfw),按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等,为项目精准调度提供依据。各责任单位须对所负责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未填报单位抓紧报送信息、填报不认真单位抓紧整改,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